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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启动2026年新能源机制竞价:电价0.24~0.379元/度,单体上限75%,10年

2026-09-22 18:02:53 0

  (来源:风芒能源)

  风芒能源获悉,9月20日,江西发布《关于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文件,竞价主体范围包括,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投产(全容量并网,下同)的风电、光伏项目,不含已明确电价的竞争性配置项目以及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项目。

  2025年6月1日以后已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增量新能源项目也可参与本次竞价。

  分风电、光伏两个项目组,分别组织竞价、出清,当单个分类项目中竞价主体少于3家时,合并至其他分类统一出清。

  竞价重要参数见下:

  (一)电量规模。机制电量总规模为40.80亿千瓦时(按全年计算,下同),其中,风电为11.55亿千瓦时,光伏为29.25亿千瓦时

  (二)申报充足率。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20%

  (三)机制电量比例。单个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为75%

  (四)竞价上下限。竞价上限风电、光伏均为0.379元/千瓦时,竞价下限风电、光伏均为0.24元/千瓦时

  (五)执行期限。机制电价执行期限风电、光伏均为10年

  (六)单个项目机制电量计算公式(具体结算电量根据项目实际电量、差价结算细则等规定执行)。

  1.风电机制电量≤该项目核准装机容量×2224小时×(1-厂用电率1.7%)×75%。

  2.光伏机制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交流侧)×1046小时×(1-厂用电率1.37%)×75%。

  详情见下: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市场主体: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5〕718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6〕512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主体

  (一)主体范围。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投产(全容量并网,下同)的风电、光伏项目,不含已明确电价的竞争性配置项目以及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项目。2025年6月1日以后已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增量新能源项目也可参与本次竞价。

  (二)组织分类。区分风电、光伏两个项目组,分别组织竞价、出清,当单个分类项目中竞价主体少于3家时,合并至其他分类统一出清。

  二、竞价参数

  (一)电量规模。机制电量总规模为40.80亿千瓦时(按全年计算,下同),其中,风电为11.55亿千瓦时,光伏为29.25亿千瓦时。

  (二)申报充足率。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20%。

  (三)机制电量比例。单个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为75%。

  (四)竞价上下限。竞价上限风电、光伏均为0.379元/千瓦时,竞价下限风电、光伏均为0.24元/千瓦时。

  (五)执行期限。机制电价执行期限风电、光伏均为10年。

  (六)单个项目机制电量计算公式(具体结算电量根据项目实际电量、差价结算细则等规定执行)。

  1.风电机制电量≤该项目核准装机容量×2224小时×(1-厂用电率1.7%)×75%。

  2.光伏机制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交流侧)×1046小时×(1-厂用电率1.37%)×75%。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竞价调整项目材料申报流程,初次申报环节要求项目通过竞价平台同步提交资质、申报电量和电价等竞价相关资料。申报的机制电量和电价,提交后自动封存,不得更改。

  (二)为简化竞价程序,减轻竞价主体参与负担,取消履约保函有关规定,新增全容量并网承诺书作为考核依据,按照承诺书要求进行考核。

  (三)未尽事宜,根据《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版)》等文件执行。

                                2026年9月20日

  责编:棋盘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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